各院(系)学生管理部门:
由新加坡著名实业家陶欣伯先生创办的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今年首次在我校设立“伯藜助学金”,该基金会是一家非宗教性、非政治性的非公募基金会,一直致力于发展教育事业,资助贫困有志、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鼓励他们回乡创业,服务基层社会。为公平、公开、公正地做好我校2014年伯藜助学金评选工作,根据《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伯藜助学金”实施细则》及基金会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资助工作实际,现就有关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4年伯藜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我校来自农村地区、贫困有志的2014级全日制一本、二本学生。
二、评选名额及资助标准
2014年伯藜助学金资助名额为60名,连续资助四年,每人每年4000元;候补名额10名,如受助学生中有中途退学或因条件不合格而被取消者,学校将从候补名额中递补。
三、评选条件
1.申请伯藜助学金的学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有信;
(2)学习勤奋,生活俭朴,积极乐观;
(3)品行端正,乐于助人,勇于奉献;
(4)贫困有志,坚韧自立,心系家乡。
2.有下列情况者不予以资助或在下一年度评审时取消其受助资格:
(1)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者或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或高档化妆品者;
(2)无特殊原因在外租住者;
(3)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者;
(4)有抽烟、酗酒、赌博等不良习气者;
(5)有与其家庭经济困难状况不相符的其它高消费行为者;
(6)在提供相关材料中弄虚作假者;(含申请材料,年中、年度总结抄袭)
(7)无特殊原因一学年内考试挂科2门(含2门)以上且补考不及格者;
(8)参加“伯藜学社”活动时间每学年低于40小时者;
(9)家庭经济状况明显好转,不再符合为资助对象者。
三、评选原则及方法
学校将按照基金会宗旨及伯藜助学金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筛选、评审、审核,严格把关。伯藜助学金执行差额评选,各院(系)最终获得资助学生人数及名单由学校伯藜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综合评议决定。
四、评选程序
1.指标分配:学生工作处根据2014年各院(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测算并分配各院(系)推荐人选指标(附件1)。
2.个人申请:学生本人向辅导员提交《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伯藜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并提供《高等院校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等相关证明材料。
3.班级推荐:各班级在辅导员老师指导下,成立由主要学生干部和普通同学组成的评议小组,严格按照《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受助生家庭经济情况量化测评指标体系》(附件3)对申请者进行评议并确定拟推荐人选。
4.院(系)初审:各院(系)评定工作小组讨论,选定推荐人选。然后将学生《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伯藜助学金”申请表》、《高等院校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徐州医学院伯藜助学金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4)于10月14日前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454072113@qq.com。
5.学校审定:学校于10月20前组织召开伯藜助学金评审会,由院(系)负责资助的辅导员老师汇报推荐人选基本情况,评审组根据汇报情况,结合相关材料,在充分调查、研究讨论的基础上,按分数高低,取前60名作为资助学生,后10名为候补人选。
6.院(系)录入打印:各院(系)指导获得伯藜助学金资助的学生登录助学金管理系统(http://data.tspef.org/) 在线填写申请表。院(系)审核受助学生申请表,将学生评议情况、家庭经济评估情况及审核情况录入伯藜助学金管理系统(http://data.tspef.org/index.php?m=admin&c=index&a= login&pc_hash= )。院(系)完成审核后,于10月24日前打印受助学生申请表,经分管领导签字,院(系)盖章后,一式两份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7.材料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资助名单及有关资料汇总审核无误后,于10月28日前报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审查、备案。
各院(系)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伯藜助学金”实施细则》,宣传陶欣伯先生捐资助学的义举,同时要严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工作程序评定,评选中要注重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衡量申请人的各方面表现,院(系)评语需个性化。
各院(系)务必严格遵照评审程序和时间安排,认真做好院(系)审核工作,确保评审工作按时有效进行。如有问题及时与学生工作处联系。联系人:杨培松,联系电话:83262073。
附件:
1. 《徐州医学院伯藜助学金推荐人选指标分配一览表》
2.《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伯藜助学金”申请表》
3.《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受助生家庭经济情况量化测评指标体系》
4. 《徐州医学院伯藜助学金推荐人选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1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