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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州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扬子江药业临床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发布时间:2024年09月06日 17:28点击:

      各年级:

    为增强校企合作,促进创新人才培养,增加企业人才储备,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定向为徐州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本科学生设立“扬子江药业临床奖学金”。为切实做好奖学金评定工作,根据《徐州医科大学“扬子江药业临床奖学金”评选办法》,就2023-2024学年扬子江药业临床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及对象

    (一)基本参评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

    5.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集体活动,群众基础好。

    (二)有以下情况者不得参评

    1.休学或保留学籍的;

    2.教学计划内设置课程(不含公共选修课)有1门及以上不及格的;

    3.因违规违纪受学校通报批评或处分的,有违法行为被查处的;

    4.学校或学院规定的其它不得参评的情况。

    二、评奖评优项目及评选依据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

    1.参评范围:第一临床医学院二年级(含)以上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参评条件:参评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年综测排名(F)成绩优良。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评选以学生学年综测排名为主要依据。

    3.奖励名额与标准:每年级5人,共20人,奖金为每人2000元。

    (二)学习进步奖学金

    1.参评范围:第一临床医学院二年级(含)以上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参评条件:参评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年综测排名(F)成绩优良。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评选以学生学年综测排名进步幅度为主要依据。

    3.奖励名额与标准:每年级5人,共20人,奖金为每人1000元。

    三、评定程序

    (一)成立徐州医科大学“扬子江药业临床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主任由第一临床医学院领导和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代表担任,委员包括教师代表及学生代表。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第一临床医学院。

    (二)个人申请。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徐州医科大学“扬子江药业临床奖学金”推荐表》。

    (三)学院评审。学院公开、公平、公正地组织评审,推荐“扬子江药业临床奖学金”候选人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备学生工作部(处)。

    请申报人员于2024920日前将附件1、附件2以及证明材料PDF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xyfy202020@163.com

    徐州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

    202496日  

    附件1:徐州医科大学“扬子江药业临床奖学金”推荐表.doc 附件2:徐州医科大学“扬子江药业临床奖学金”推荐情况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