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徐州医学院委员会组织部文件
徐医委组〔200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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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放发展教工党员审批权限的通知
各党总支、二级学院党委,各附属医院党委:
按照党委常委会2006年10月16日会议决议精神,党委即日起下放二级学院党委发展教工党员的审批权,授予基础学院党委、麻醉学院党委、医学影像学院党委在发展教工入党及转正工作中的审批权限。
党委要求,各有关基层党组织要认真按照党员标准,严格遵照程序进行。二级学院党委在《入党志愿书》上签署审批意见并加盖印章后,仍须到党委组织部加盖学校党委授权印章。
2006年11月16日
主题词:党员发展 通知 |
抄送:党委书记、副书记,党委常委 |
中共徐州医学院组织部 2006年11月16日印发 |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