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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临床医学院关于开展第五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专业技术四级及以下岗位)的通知

    来源: 作者:发布时间:2022年03月18日 13:11点击:

    各科室、各实验室:

    根据《徐州医科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修订)》(徐医大人字〔20214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院将开展第五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用期限为三年。聘期内只进行因专业技术职务变动、行政职务变动、工作岗位类别变动的聘用,不进行其他聘用。

    (一)聘用合同起始时间距离规定退休时间不足三年的,合同终止时间为其退休时间。

    (二)新入校人员按试用期及考核规定,经过考察,能胜任和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转正定级后可聘用在相应的岗位。

    (三)聘期内专业技术职务变动、行政职务变动、工作岗位类别变动当月聘用,聘期到本轮岗位聘用周期结束之日止,聘用周期结束后需重新参加聘用。

    (四)引进人才按学校确定的岗位直接聘用,聘期到学校规定聘用周期结束之日止。

    二、聘用范围202211日我校在职在岗教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参加本次岗位聘用:

    (一)未转正定级人员(转正定级后实时聘用在相应岗位,签订聘用合同);

    (二)内退、长期病假等人员;

    (三)其他原因不在岗人员。

    三、任职年限自聘用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或行政职务的时间起,至20211231日止。任职年限不足一年的不计。

    四、工作要求

    (一)竞聘业绩为第四轮聘期(201911日至20211231日)内取得;

    (二)为保证公平公正,每人仅可申报竞聘一个岗位;

    (三)本次聘期内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若符合高岗竞聘条件且聘任成功,可不占高岗名额;若不符合高岗竞聘条件,可维持其第四轮岗聘等级不变;

    (四)专业技术岗位须严格按照学校下发的核定数执行,其他岗位须严格按照《徐州医科大学2021年机构设置与岗位编制方案》(徐医大委人字〔20212号)文件中规定的岗位编制数开展聘用工作;

    (五)如申请人申报业绩涉及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使用情况,须填写《徐州医科大学岗位聘用论文使用承诺书》;

    (六)凡在外进修及攻读学位人员、单位公派出国人员、短期病事假产假人员,本人按时报送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五、 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1.具体聘用名单已发至科室联络人,按照聘用名单人员开展聘用工作;

    2.请所有人员填写《第五轮岗位聘用申请表》和《四级及以下岗位等级申请情况汇总表》(教师系列/其他系列),并附材料袋(材料上贴封面,材料袋内放目录和申报材料);

    3. 证明材料复印件应按目录排好顺序,包括职称证书、发表的科研论文(需封面、目录、论文首页、论文检索报告)、完成的研究项目(需立项通知书并以立项时间为准)、重要获奖材料(需获奖证书并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等;

    4.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小组将根据学校核定的各岗位数,按照申报条件和材料择优差额评聘。

    323日(周三)前将申报材料以科室为单位交至第一临床医学院党政办公室(主校老图书馆4楼西403),聘用申请汇总表电子版以科室为单位汇总后发至邮箱355264145@qq.com,不接收个人提交材料,不接收逾期材料。

    附件:《徐州医科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修订)》

     《第五轮岗位聘用申请表》(教师系列/其他专业技术)

     《四级及以下岗位等级申请情况汇总表》(教师系列/其他专业技术)

      附件材料.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