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公务员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15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的通知》(苏组通〔2014〕77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校2015届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已经启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学习成绩优,组织能力强,志愿到基层一线和艰苦地区工作。
2、报名时是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3、应届本科生,本科阶段获得过系级及以上奖励,并担任过班长及以上职务,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班长(书记),系学生会(团委)中层正职、校学生会(团委)中层副职,系级协会(社团)正职、校级协会(社团)副职及以上职务。获奖、任职时间截止到考察之日,任职时间1学年以上。
4、大学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4周岁(1990年7月1日以后出生,依此类推)。
5、身体健康。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个人申请
凡符合条件的我系毕业生(不含三本学生),均可填写《2015年江苏省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见附件),向我系党组织提出申请,名额不设计划限制,申请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12日。
三、推荐审核程序
(一)、毕业生申请材料,经我系党组织对照选调条件初审,上报校学生工作处。
(二)、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工作处对各院系上报选调生推荐人选进行审核,报学校党委审定后予以推荐。经学校推荐的毕业生,于2015年2月2日至9日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站报名,接受江苏省委组织部资格初审及后续选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