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门:
为贯彻落实全国医学教育改革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全面树立“强化基础、注重实践、培养能力、发展个性、鼓励创新”的实验教学理念,以培养适应国家及区域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和经济建设需要的高素质、高水平卓越医学人才为根本任务,着重建设我校国家级基础医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进一步提高我校实验教学质量,培养大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加强教育理论研究与教学实践改革探索。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基础医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专项课题的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要求
基础医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自创建以来不断加强实验平台建设,完善教学质量保障机制。本次专项课题申报面向全校各部门,主要围绕基础医学实验教学改革,密切结合我校办学实际,开展适应当前的教育教学研究。
(一)选题要针对性强。选题应致力于研究和解决实验教学与人才培养的相关问题,重点在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教学内容与方法改革等方面进行突破,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价值,对实验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有重要作用。
(二)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与实施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对实验教学改革进行研究与实践,鼓励形成一批改革力度大,具有创新特点和实质性突破的教学成果。
(三)研究项目同专业发展的需求一致,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推广价值。
(四)提倡跨教研室整合资源,分工协作,集中完成,并多发表有质量的论文。学校提倡以“课题组”的形式申报,并鼓励中青年教学骨干教师积极带头申报。支持和鼓励项目主持人联合其他部门或学校进行项目申报,以促进合作与交流,多出成果。
(五)课题实行课题申请人负责制,课题主持人仅限一人,所申报的立项课题应在1-2年内完成。课题结题时候,至少有一篇公开发表的研究论文。重点课题原则上须发表至少一篇核心期刊论文,也可取得标志性成果(切实可行的教育教改且形成报告、建立规范或制度、获各类教学教育奖等)。依托课题发表的论文或取得的成果需标注“基础医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徐州医科大学)资助项目,英文:National Demonstration Center for Experimental Basic Medical Science Education (Xuzhou Medical University)”标识,凡我校在职在岗教师、教学辅助人员和管理人员等均可申报。对正在主持省级、校级各类教改课题研究项目,但未通过结题验收的,均不得参加本次专项课题申报。本次专项课题与校教改课题及品牌专业建设专项课题不可兼报。
二、主要内容
详见附件2“徐州医科大学基础医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专项课题立项指南”。
三、申报程序
课题由院、系、部门组织教师申请,由课题的责任部门应进行初审,并提出对课题的具体意见和建议,并进行审核与推荐,由部门签署意见盖章后统一上报。教务处在个人申报、部门推荐的基础上,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并报院领导审定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立项建设。
四、材料要求
1.课题申报人需填写和上交《徐州医科大学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申请表》纸质一式2份(正反面打印)及电子版;
2.各部门统一汇总上报材料(不受理申报者个人送材料),填写课题申报汇总表(纸质与电子版)
3.材料上交时间:2018年6月11日前报送教务处高教研究所(行政楼123室),并同时将申报表与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xzmcgjy@163.com,逾期不再受理,谢谢合作。
联系人:孙晓楠 郗霏,联系电话:83262050。
附件:
1. 徐州医科大学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申请表
2. 徐州医科大学基础医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专项课题立项指南
3. 2018年徐州医科大学基础医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18年5月10日
1.徐州医科大学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申请表 (1).doc
3.2018年徐州医科大学基础医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xls
2.徐州医科大学基础医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专项课题立项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