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各附属医院、临床学院:
为了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保障考试公平公正,学校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相关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考试工作,分管教学院长要亲自参与考试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建立和健全考试工作的规范程序,从制度上保障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对考题的保密工作,试卷在运送和保管等过程中要严格采取保密措施,做好交接手续,如有泄漏,学校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各院(系)要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增强学生的诚信意识,使学生充分认识到遵守考试纪律的重要性、作弊的危害性以及带来的严重后果。
四、监考教师要充分认识到监考工作的重要性,要本着对学校负责、对学生负责的态度进行监考。监考教师务必在考前10分钟进入考场,组织学生清理考场。考试过程中应认真监督学生考试情况,不做任何与监考无关事情,一前一后或一左一右站立监考。学生管理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应配合教务处加强考场巡视。
五、学生参加考试必须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监考教师要认真核对学生相关证件,没有证件学生不允许参加考试。
六、严禁学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工具进入考场。监考教师在黑板上书写“考试过程中如发现考生携带通讯设备,一律以作弊处理”。
七、严肃考试纪律,对考试作弊现象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以保证考试的公平和公正性,杜绝考试作弊现象。
八、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包庇考试作弊的现象。如有对考试作弊不及时处理或对考试作弊现象隐瞒不报者,一经查出,将严肃处理。本次考试要求对考试违纪考生情况当天上报,教务处按有关程序和管理规定做违纪处理,违纪处理结果记录学籍档案。
九、考试期间,所有考场全程实时录像监控,违纪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