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教学医院:
为满足临床医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课程目的的要求,发挥考试对学生学习的促进与指导作用,鼓励学生融会贯通、积极主动地学习,并进一步提升我校临床医学专业人才培养素质,提高毕业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学校决定自2010级开始,在临床医学专业(五年制)本科试行三段式综合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有关单位通知到涉及的教研室和每一位学生。
一、考试科目和时间安排:
(一)第一段综合考试(医学基础知识)
1. 考试时间:第五学期结束后(首次考试学生为2012级)
2. 考试科目及比例:病理学、免疫学、生理学、生物化学、微生物学、药理学。比例为:病理学:30%,免疫学:10%,生理学:15%,生物化学20%,微生物学10%,药理学:15%。
3. 试题题量:150道选择题。
4. 具体题型:A1、A2、B1、A3、A4 (其中A1占50%,A2占25%,B1/A3/A4共占25%)
5. 考试方式:闭卷理论考试,时间150分钟。
(二)第二段综合考试(专业课知识)
1. 考试时间:第八学期结束 (首次考试学生为2011级)
2. 考试科目及比例: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等。各科试题量的比例为:内科学:40%,外科学:30%,妇科学:15%,儿科学:15%。
3. 试题题量:150道选择题。
4. 具体题型:A1、A2、B1、A3、A4 (其中A1占50%,A2占25%,B1/A3/A4共占25%)
5. 考试方式:闭卷理论考试,时间150分钟。
(三)第三段综合考试(出科、毕业理论知识及技能考试)
1. 考试时间:毕业前。(首次考试学生为2010级)
2. 考试科目及比例:分为实践和理论两个部分。实践考试在最后一学期5月份进行,通过实践考试的才能参加理论考试。理论考试在最后一学期的6月初进行。
3. 试题题量: 出科考试占10%;实践考试占30%;理论考试分为科目1和科目2,各占30%。
4.考试方式:出科考试由实习医院负责;实践考试以OSCE形式进行,由实践科负责;理论考试科目1、科目2分别为150道选择题。
二、成绩记载及学籍处理
1. 临床医学专业(五年制)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参加三段式综合考试。
2. 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卷面满分100分,按合格、不合格两个层次记载为在校成绩,合格的给予1学分,该成绩不作为毕业资格审核依据,并建议计入奖学金评定。
3. 综合考试作为毕业考试,满分100分,按合格、不合格两个层次记载为毕业考试成绩。成绩合格方能毕业。
三、考试要求及组织形式
1. 三段式综合考试从2014学年开始在临床医学专业(五年制)本科各年级试行。
2. 三段式综合考试的命题和考务工作由教务处考试中心组织协调相关院系进行。学校教务处组织监考老师、考试老师进行考前培训,并在考试期间派专人巡视考场,以提高考试质量。
3.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考试命题组织工作具体如下:
a) 教务处根据临床医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课程的考试大纲设定各学科课程比重,题目数量,分配给相应学院或教研室出题;
b) 组织专家审题;
c) 教务处组织试卷,安排考试。
4. 第三阶段考试命题和考务组织工作具体如下:
a) 教务处根据临床医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课程的考试大纲,协调组织相关临床学院制定统一的实践考核内容和方案;
b) 考核内容中应合理、创新的引入较新的考试技术。例如客观结构化临床考试(OSCE)、标准化病人(SP)、计算机模拟病例(CCS)等考试技术。
四、各学院负责对所管理学生的试卷、答题卡等进行建档保存。
其他专业参照以上办法,可逐步开展三段式综合考试。
徐州医学院
2014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