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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申报徐州医科大学2016年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的通知

    来源: 作者:发布时间:2016年07月08日 09:09点击:

    各院、系、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全国医学教育改革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内涵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2016年徐州医科大学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范围与基本要求

        申报课题范围:

        本次教改立项课题应围绕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培养社会需求的合格人才,密切结合我校实际,开展适应当前的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就我校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学科专业建设与课程体系改革、课堂教学方法与评价机制、教师教学素质提升、优质教学资源建设与共享、实践教学模式改革与大学生创新能力培养等方面展开研究与实践。

        基本要求:

        1.选题要针对性强。应注重教学改革项目的实践性,对改进、提高教育教学工作有实际指导意义,能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提供科学的理论指导和决策依据,产生积极影响。项目主持人在立项选题时,要尽量参考国家和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的申报要求,以提高立项课题的先进性,使我校能够经过几年努力,形成一批具有完整体系、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教改成果。

        2.针对我校具体办学特点,对专业、课程以及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管理等方面改革进行研究与实践,重点在人才培养体制、模式、途径、方法和评价等方面进行突破。鼓励形成一批改革力度大,具有创新特点和实质性突破的教学成果。课题结题时要有成果转化总结和成果转化方面的相关证明。

        3.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与实施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较好的推广价值。

        4.提倡跨教研室整合资源,分工协作,集中完成,并多发表有质量的论文。学校提倡以“课题组”的形式申报,并鼓励中青年教学骨干教师积极带头申报。支持和鼓励项目主持人联合其他部门或学校进行项目申报,以促进合作与交流,多出成果。

        5.课题实行课题申请人负责制,课题主持人仅限一人,所申报的立项课题应在1-2年内完成。课题结题时候,至少有一篇公开发表的研究论文。凡我校在职在岗教师、教学辅助人员和管理人员等均可申报(限副高以下职称,其中副高职称鼓励申报重点课题)。对正在主持省级、校级各类教改课题研究项目,但未通过结题验收的,均不得参加本次教改立项课题申报。

        二、主要内容(详见附件2“徐州医科大学2016年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指南”)

        三、申报程序

        校级教改立项课题由院、系、部门组织教师申请,并进行初步审核与推荐,由部门签署意见盖章后统一上报。教务处在个人申报、部门推荐的基础上,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并报院领导审定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立项建设。

        四、材料要求

        1.课题申报人需填写和上交《徐州医科大学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申请表》纸质一式2份(正反面打印)及电子版;

        2.各部门统一汇总上报材料(不受理申报者个人送材料),填写课题申报汇总表(纸质与电子版)

        3.材料上交时间:2016年9月12日前报送教务处高教研究所(行政楼123室),并同时将申报表与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xzmcgjy@163.com,逾期不再受理,谢谢合作。

        联系人:孙晓楠,郗霏,联系电话:83262050。
     
        附件:

        1. 徐州医科大学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申请表

        2. 徐州医科大学2016年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指南

        3. 徐州医科大学2016年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1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