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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来源: 作者:发布时间:2014年03月15日 15:08点击:

    徐医委〔20144

     

    各院、系党委(党总支),各直属党委(党总支、党支部),附院、附三院党委:

    为树立校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的先进典型,激励全校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创先争优,在推进学校事业蓬勃发展的进程中贡献力量,经研究,学校党委决定在“七一”前夕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评选校级优秀的相关事项,连同全省教育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事宜,一并通知如下:

    一、推荐、表彰名额

    1.江苏省教育系统的表彰推荐。

    先进基层党组织(含党支部)2个,优秀共产党员2名,优秀党务工作者2名。

    2.校级先进集体和个人的推荐。

    先进基层党组织(含党支部)10个,优秀共产党员88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0名。

    优秀共产党员的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2。

    二、表彰对象的基本条件

    依据《江苏省学校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及标兵评选办法》(苏委教组201018号规定的有关基本条件,详见附件1。

    三、推荐及表彰的程序和办法

    1.先进基层党组织。

    3月14日-31日,各基层党组织进行申报,填写《先进基层党组织申报表》(附件3),并附3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材料必须实事求是、生动具体;

    4月1日-8日,学校把基层党组织的申报材料汇总后上网公示。各基层党组织结合公示材料,按照逐级推荐、党委(党总支)审定的办法组织完成推荐工作,上报附件4。

    2.优秀共产党员。

    省级优秀共产党员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推荐,校级优秀共产党员按照分配的名额,在本党委(党总支)内部进行推荐。

    3月14日-4月8日,各基层党组织结合工作实际和现实表现,按照逐级推荐、党委(党总支)审定的办法组织完成推荐工作,上报附件5。

    3.优秀党务工作者。

    按照相关条件和要求,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推荐。

    3月14日-4月8日,各基层党组织按照逐级推荐、党委(党总支)审定的办法组织完成推荐工作,上报附件6。

    4.推荐过程中,按照推荐表的说明,省级、校级分别进行推荐。

    5.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坚持标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认真把关。要充分发扬民主,对推荐对象认真考察,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

    6.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应向教学科研管理一线的党员倾斜。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以基层党务工作者为主,适当兼顾党委工作部门的工作人员。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人选不交叉。

    7.原则上,现任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不列入校级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范围,本年度受省市党建工作表彰的集体和个人不参加本次校级表彰的评选。

    四、材料报送

    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严格按照时间截点,将相关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报送至党委组织部(行政楼423室)。(邮箱:xzmczzb@xzmc.edu.cn;电话:83262031。)

    附件:1.江苏省学校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及标兵基本条件

    2.徐州医学院2013-2014学年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名额分配表

    3.先进基层党组织申报表

    4.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表

    5.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

    6.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

     

     

     

     

                          中共徐州医学院委员会

    2014年3月14

    附件【附件1——基本条件.doc
    附件【附件2——优秀共产党员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附件3——先进基层党组织申报表.doc
    附件【附件4——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表.doc
    附件【附件5——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doc
    附件【附件6——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