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党委(党总支),各直属党委(党总支、党支部),附院、附三院党委:
根据上级要求,请于9月27日前,报送以下材料到党委组织部(xzmczzb@xzmc.edu.cn):
1.各基层党组织“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简要情况报告。包括活动开展情况(成立的机构、工作步骤、民主评议等)、组织学习情况、征求意见情况(方式、数据、问题要点等)。
2.各基层党组织梳理的干部群众意见、建议等材料。
3.本环节期间需上报的其他材料,如活动方案、成立机构的通知、1-2条活动信息等(已上报的部门不需重复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