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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调整优化基层党支部等相关工作的通知(徐医委组〔2007〕4号)

    来源: 作者:发布时间:2007年09月28日 14:56点击:

    中共徐州医学院委员会组织部文件

     

    徐医委组〔20074

     

    ━━━━━━━━━━━━━━━━━━━━━━━━━━━━━━

        

    关于调整优化基层党支部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临床医学三系党支部、口腔医学系党支部:

    为扎实推进“强基工程”,进一步创新组织设置,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2006年省委教育工委党建考核整改意见,以及2007年学校党委工作部署,现将调整优化基层党支部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各二级学院党委所辖党支部调整工作,由各二级学院党委统筹安排,调整后将结果报党委组织部备案;各党总支所辖党支部调整工作,由各党总支与党委组织部进行沟通,调整后将结果报党委组织部,由学校党委批复。

    2.各二级学院党委所辖党支部支委及其书记人选,由各二级学院党委研究确定,调整后将名单报党委组织部备案;各党总支所辖党支部支委及其书记人选、直属党支部书记人选、各党总支(党委)委员缺额增补人选,均应经与党委组织部沟通后确定,结果报学校党委批复。

    3.党支部调整设置、支委及其书记产生,按照《徐州医学院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党总支(党委)委员缺额增补,按照《徐州医学院党总支(党委)工作条例(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届中组织调整及委员缺额增补,可以不进行选举。

    4.党支部调整设置、支委及其书记产生、党总支(党委)委员缺额增补等,均应由党总支(党委)、直属党支部形成书面报告(A4纸型),并于1012日前报党委组织部。

                       2007924

      

      

    主题词:组织建设  通知

    抄送:党委书记、副书记

    中共徐州医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07924日印发

      (共印30份)